“游泳运动员的外伤比其他项目少得多,但有的运动员有‘游泳肩’和膝关节韧带的伤病。长期在水底训练,对呼吸系统和心脏系统肯定有影响,哮喘的发病率也很高。”说罢游泳的多发伤病,科研组长陆一帆向记者介绍了中国游泳队的保险体制,特别举了罗雪娟的例子,“罗雪娟的心脏病不属于运动伤害,她走的一直都是医疗保险。”
上高原也要上保险
最近,国家游泳队兵分两路上高原训练,主帅张亚东带着15人去了昆明,科研组长陆一帆和40多人来到了青海新建的多巴基地。陆一帆昨天告诉记者:“每个选手身上都有很多滚动的保险,并不是靠一个保险来保障一辈子。”
陆一帆罗列了游泳队的各种保险:“游泳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为队员上全套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事故保险,保险是统一办理的,办理前会对每个选手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每次出国比赛队员都会上国际旅行险;参加任何国际比赛,比如说墨尔本世锦赛,大赛组委会都会为队员上保险,这是办赛合同里的条款,不为每个选手上保险,就不具备办赛资格;这次我们上高原训练,中心也给大家办了上高原的保险……”
“目前中国体育的保险还处在起步阶段,还不完善,不可能像贝克汉姆那样为自己花一亿英镑投保。桑兰出事之后,国际体育总局对保险的投入力度很大,据我了解,国内某些大保险公司正在和总局协商,希望能够设立专项的体育保险。”陆一帆透露。
游泳比体操保额小
陆一帆很了解各个运动队的保险情况,但他不愿说出投保的具体额度:“项目不同投保的数额不同,我曾经和体操队的朋友就这个问题交流过,我们游泳属于低风险项目,体操属于高风险项目,游泳的投保额度自然低于体操。”
“运动员一旦受了重伤,就会由体育基金会评定是几等伤残,然后逐步得到赔偿。”陆一帆举了一个例子,“我们国家队以前有个选手意外胸椎骨折,这在游泳中是非常少见的,其所在的省体育局立刻走了保险程序,选手将逐步得到保险公司的分期赔付,经过治疗其伤势恢复得很好,还可以继续比赛。”
陆一帆特别分析了罗雪娟的个案:“罗雪娟的心脏病不属于运动伤害,没有绝对证据说明她的心脏病是训练和比赛造成的,因此她没有得到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的赔偿,她治病和手术走的一直都是医疗保险,退役的时候也没有评定伤残,因为心脏病不属于运动事故,虽然她所从事的训练带来了得病的风险,但保险的规定是很严格的。罗雪娟现在是浙江省体育局的员工,还是按照医疗保险制度来为她治疗心脏病。”
小病小灾不走医保
中国的体育保险还处在初级阶段,于是就有一些附加的保障措施。陆一帆表示:“现在我们在青海集训,游泳队里有些疾病和训练比赛无关,比如说感冒、牙疼,按理说我们应该让运动员到西宁的医院去看病,走医保的程序,但这种小伤小病我们都是让自己的队医来看,以减少队员的麻烦。因为小病走医保的话会给选手造成很大的负担,他们的注册关系在各省,不得不去本省的体育局报账。”
陆一帆还介绍了一种“带药”制度:“这是国家体育总局设定的标准,也不属于医保范围。只要离开国家体育总局训练比赛,每个选手每天有几元钱的药品费,各运动队的医务人员制定伤病预防预案,列出药品清单,当然其中要剔除有兴奋剂成分的药品,大概每次集训会带几千元的药。如果到了训练地点,发现药品不够,我们还会使用游泳队的经费购买一些急需的药品,比如说这次在高原训练就得买一些特定的高原营养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