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姝)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昨日通报,截至目前,北京已有4名球迷接到“12个月内禁止观看足球比赛”罚单。今后,每场足球赛开赛前,各入口均有民警持该4人照片比对,一旦发现其中一人,立即责令其离开比赛现场。
据通报,4人中,1人涉嫌煽动京骂,7月25日曾在网上发帖子,组织网友至比赛现场群体“京骂”,计划尚未成行,该人已被民警堵在住所内;另3人曾于本月23日(中超联赛北京对青岛),将3支焰火带入丰体中心1看台,比赛进行过程中突然点燃,持焰火在观众席跑动、相互传递。
对于足球流氓等违反观赛规定人员,国际其他城市早已采取这一惩戒措施。遭罚后,一旦有赛事,被罚人员或被限制于某间房屋内,或有专人看守,禁止其接近比赛现场。
北京暂未采取如此严厉的管制措施。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禁止观赛”处罚,同样要求被罚人员禁止接近比赛现场,但被罚人员在场外可自由活动,其辖区公安机关将担负教育职责,告知其“12个月禁止进入体育场观看同类比赛”原因、处罚细则;被罚人员照片等资料由警方掌握,每场比赛均发至各出入口值勤民警手中,由值勤民警负责监控,防止其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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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姝)10月1日起,北京所有参加人数超过千人的群众性活动,均将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观众进场须接受安检,否则可被强制带离现场。昨日,治安总队透露了这一消息。
除接受安检之外,《条例》要求,观众进场不得携带爆炸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不得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不得投掷杂物,围攻裁判员、运动员。否则,将分别受到批评教育、强行带离现场等处罚,甚至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