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5 10:37:00 作者:郑 和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河南散打运动员上官鹏飞因伤昏迷了1个月零12天后,于12日11时15分不幸离世。但围绕上官鹏飞因比赛场上不幸受伤,有关针对运动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如何发挥体育赛事保险作用应提上议事日程。
2011年10月31日,在海口举办的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80公斤半决赛中,来自河南队的散打运动员上官鹏飞在比赛中遭到对手多次重拳击打后当场晕厥,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停止了呼吸和心跳,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急救,医生终于将其从死神手中抢回,但始终处于昏迷状态,最终因伤势过重导致脏器衰竭于12日不幸离世。
“上官鹏飞事件”暴露了国内赛事的一些组织问题。散打作为除了棒垒球之外的非奥项目,能够跻身全运会,是这个项目发展的基础,但是现有的赛制却显然并不适应搏击这一体育运动的需要。在国外,搏击赛事是职业运动,一名选手参加一场比赛一般都要准备2个月左右,高级别的选手一年只能打3到4场赛事。而中国选手一年有全锦赛,冠军赛,散打王,如果是国家队队员还有世锦赛、亚锦赛乃至一些国家队的商业外战,每次的比赛都很密集。事实上,上官鹏飞在最近几个月的比赛中曾被KO(击倒制胜)过,其状态已显疲态,需要调整恢复,并不适应这样高强度的商业性比赛。国际拳赛对赛事组织有着严密的细则,其中有一条便是如果选手被KO(击倒制胜)过,半年内不得参加比赛。显然,中国赛事组织方并没有按照赛事规定,严格实施参赛资格审查,这也是导致发生“上官鹏飞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上官鹏飞事件”给中国商业搏击赛敲响了警钟,中国武协遂叫停了原定于12月10日进行的功夫王总决赛以及12月17日在天津进行的中国VS印度尼西亚拳击对抗赛。
同时,“上官鹏飞事件”发生也暴露了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的缺失,上官鹏飞在因伤治疗过程中,家属对伤者因得不到更好的医治心有不满。据业内人士介绍,国内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运动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国内体育比赛通常都是为参赛运动员上普通的意外险,按照这样的保费标准,参赛运动员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意外,得到的理赔可能最多只有几万元,对于像上官鹏飞这样的重伤运动员来说,几万元的理赔相对于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的医疗花费无疑是杯水车薪。今年7月,中国女网运动员李娜与国内某保险公司签约,后者第一次在国内推出了专门针对运动员的全套意外伤害保险,但投保人仅限李娜一人。这也足以说明,运动员是运动损伤和人身伤害的高风险人群,只有有针对性的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问世,所谓的体育赛事保险才能真正发挥保障作用。 郑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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