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9 17:27:00 作者: 来源:第16届亚洲运动会官方网站
1990年北京亚运会 | |
时间: |
1990年9月22日至10月7日 |
参赛国家/地区: |
37 |
比赛项目: |
27 |
主体育场: |
北京工人体育场 |
第11届亚运会于1990年9月22日至10月7日在中国北京举行。 这是中国举办的第一次综合性的国际体育大赛,来自亚奥理事会成员的37个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代表团的6578人参加了这届亚运会。中国派出636名运动员参加了全部27个项目和2个表演项目的比赛。中国台北时隔12年后,作为中国一个地区的代表队重返亚运大家庭。
亚运会开幕前不久,为中国申办本届亚运会成功做出巨大努力的亚奥理事会主席、科威特的法赫德亲王在8月爆发的海湾战争中不幸去世,成为本届亚运会最大的遗憾。
>>火炬
>>吉祥物
第11届亚运会吉祥物是中国的国宝熊猫。图案上,一直憨态可掬的熊猫手举天安门图像的奖章,伸开双手,鼓励体育健儿创造更优异的成绩。盼盼的寓意是盼望和平、友谊,盼望迎来优异成绩。
>>会徽
第11届亚运会会徽图案中除亚奥理事会会徽中的太阳光芒外,以雄伟的长城组成"A"字。长城是中国古老文明的象征,"A"是英文Asia的缩写,二者结合,代表在北京举行的亚洲运动会将成为联合亚洲各国人民的纽带。长城图案还构成"Ⅺ"字,表示本届亚运会时第11届。
>>参赛国家与地区
参赛国 37个国家及地区(除伊拉克和约旦外,所有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OCA)成员国全部参加。
参赛人数 6,122名
>>比赛项目
田径、游泳、射箭、羽毛球、篮球、拳击、皮划艇、卡巴迪、自行车、击剑、足球、高尔夫、体操、手球、曲棍球、柔道、帆船帆板、藤球、射击、 软式网球、乒乓球、网球、排球、举重、摔跤、武术、赛艇
>>开幕式
1990年9月规模空前的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举行1990年9月22日下午,举世瞩目的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在北京工人体育场隆重开幕。当日,为中国夺得第一枚奥运金牌的许海峰高擎亚运会火炬,在前女排队员张蓉芳及跳水冠军高敏的护卫下,跑入北京工人体育场,在绕场一周后登上了火炬台点燃了亚运圣火。16点52分,应亚奥运理事会邀请,时任国家主席的杨尚昆宣布了第十一届亚运会的开幕。来自亚奥理事会成员的37个国家和地区体育代表团的6578位运动员参加此届亚运会。中国的陈龙灿代表所有参赛运动员宣誓。在开幕式上,大型团体操表演《相聚在北京》以其磅礴的气势和壮观的场面,向现场七万多名中外观众展示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和中国人民的崭新精神面貌。
>>闭幕式
1990年10月7日,熊熊燃烧了16天的圣火在这一天熄灭。亚洲体育史上规模空前的第11届亚运会在北京成功举办。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中的任何一个项目,都是先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开始,逐渐被人们认识、了解而最终接受的。而具有亚洲色彩的体育项目,已经成为奥林匹克大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本届亚运会上,7次刷新世界纪录,89人次打破亚洲纪录,189次改写亚运会纪录。如此大面积地刷新世界纪录和亚洲纪录,反映出亚洲体育运动正以前所未有的步伐迅速向世界水平逼近,并预示了亚洲体育运动将成为世界体坛不容忽视的力量。
>>比赛场馆
北京工人体育场坐落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紧邻工人体育馆和新老使馆区。工人体育场于1959年8月31日建成,是北京最大的一座综合性体育场之一,占地35公顷,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它的中心运动场能容纳8万观众。工人体育场是新中国成立十周年大庆时北京著名的十大建筑之一。
北京工人体育场奥运改造工程竣工了。这座始建于1959年的“国家级体育场”,曾是当时北京“十大建筑”之一,在京城享有“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美誉。随着第一届全国运动会等五届全运会,第11届亚洲运动会开、闭幕式及比赛,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9届亚洲杯足球赛等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半个世纪来,这位目睹了不计其数的体育比赛和各类大型活动的“老人”,见证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的中国体育事业发展历程。
>>奖牌榜
第十一届亚运会在中国北京举行,来自37个国家的6,122名选手团在27个正式比赛,两个表演项目中展开角逐。皮划艇、卡巴迪、藤球、软式网球、武术等对我国生疏的比赛项目,受中国和东南亚全部国家的影响,开始出现在亚运会的赛场上,跆拳道、马术、 拳击等比赛项目被排除在外。
第一名 中国 金牌183枚,银牌107枚,铜牌51枚
第二名 韩国 金牌54枚,银牌54枚,铜牌73枚
第三名 日本 金牌38枚,银牌60枚,铜牌76枚
第四名 朝鲜 金牌12枚,银牌31枚,铜牌39枚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