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4 10:31:00 作者:张松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
□张松
在外界的质疑目光中,鲁俊新官上任,中超公司新老总如何烧红这继往开来的“三把火”?无数双眼睛盯着他。
“我准备在三年内把中超公司运作上市!”在向16家俱乐部股东陈述中超公司的未来计划时,鲁俊的开场白可谓“语不惊人死不休”,说得外行云山雾罩,说得内行瞠目结舌。
听惯了足坛的不靠谱消息,人们早已见怪不怪了。十几年来,太多的黑白颠倒与鱼目混珠,太多的虎头蛇尾与虚情假意,最终都不过是可耻可鄙的假大空,若此语果真出自为外界观望且期待的鲁俊口中,那么,我们的确要对这位足坛新贵“刮目相看”了。
有关中超上市的豪言壮语,并非鲁俊首创,当年,张曙光口口声声扬言辽足上市,讲得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描摹出的单相思前景无异画饼充饥,辽足该欠薪欠薪,该降级降级,事后反思,不过是一场忽悠球迷的闹剧。说心里话,笔者真希望鲁俊的“中超上市”豪言不过是一时兴起,说说而已。
在现实的坚壁前,理想的肥皂泡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消散得无影无踪,以中超如今千疮百孔的烂摊状,拿什么上市?怎么上市?考虑没考虑到投入与产出的真实比例?鲁俊们是否扪心自问过,中超公司是上市还是上吊?
先做这样一个假设,中超公司如愿上市了。说得简单点,所谓上市不过就是增资扩股到市场圈钱,那么,作为中超实体的各俱乐部能否成为受益者呢?
俱乐部再寒酸,每年都要注入近千万资金砸进有去无回的足坛无底洞中,俱乐部的投入几乎是“义务性”的,回本艰难赚钱渺茫,能指望通过变动无常的股市红利弥补差价吗?若中超公司上市,肯定会有一批热钱汹涌而入,但在精明的国内外股民眼中,缺乏市场根基、运作无序、品质低劣的中超联赛,不过是见利就走的投机“题材股”,无论是机构还是散户,对中超公司的股票都难以长期持有,这就存在一个疑问,谁圈谁的钱?鲁俊的一厢情愿会不会弄巧成拙?日前,投资足球长达10年的金德集团出让了手中股票,这只烙刻下“足球基因”的金德股票辗转多年,终于走向了末路,难道,鲁俊心仪的中超股票会比金德股票的日子好过些?
再退一步讲,就算中超公司上市后财源滚滚,前程似锦,但既然是上市公司,就必须遵循“资本为王”的经济铁律,这样一来,中超联赛的所有权与监管权就必然从足协手中剥离出去,换成真正拥有资金话语权的市场法人,足协高官会吐出手中的权力吗?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中超公司章程》会为新的既得利益者做原则修改吗?这种假设想都不要想,绝无可能!
说了这么多,所有论点还建立在“中超公司上市”的假设层面,实际上,即便鲁俊果有此心,上市操作也是千难万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六项上市硬指标: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5%;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试问,以目前国内足坛的惨淡现状,鲁俊梦想的中超公司,有几条是铁定够格的?鲁俊说要在3年内实现中超公司上市,但2010年出事的前中超公司总经理吕锋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此明睁眼露的羞辱事实,鲁俊难道做了选择性遗忘?
我们不是非要给鲁俊泼冷水,打退堂鼓,但既然已出任中超公司的掌门人,说话实事求是才能获得大家的认可,如果就是为了装装门面或让领导高兴,只能徒增笑柄,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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