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9月12日电(记者朱峰)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国优秀运动员保障暨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国家六个部委联合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将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作为运动员聘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国运动员聘用工作。
《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将运动员管理纳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将运动员保障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坚持运动员聘用工作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实行运动员聘用制,是我国运动员培养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认为,《暂行办法》在五个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优秀运动队全面实行聘用制,与运动员签订试训合同或聘用合同;二是规范了运动员聘用程序,统一聘用工作审批部门;三是明确了运动员培养机制,实行职业转换过渡期制度;四是保证了运动员试训及职业转换过渡期间的经费来源;五是明确规定了退役运动员再就业优惠措施。
据介绍,《暂行办法》起草工作从2006年开始着手进行,历时一年多,先后三次征求了全国各省区市及有关部委意见,并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该《办法》从2007年9月开始实施。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