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花样滑冰运动员申雪、赵宏博作为品牌服装代言人,由于没有得到应有的演出报酬,将该品牌服装的厂家——北京金由美国际服饰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厂家支付5万元的服务酬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这起演出服务合同纠纷案。
申雪、赵宏博在起诉状中称:2006年6月他们与金由美公司签订了《委聘艺人合约》,约定金由美公司聘请二人为其商品提供宣传演出服务,服务酬金共计10万元。合同签订后,金由美公司在支付了首期酬金5万元后,拒不向二人支付第二笔服务酬金5万元。
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申雪、赵宏博认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而金由美公司的代理人则认为,二人只是完成了合同中的部分内容。
双方就此问题争执不下,但当法官问及双方是否有调解意向的时候,双方的律师均表示可以回去和自己的当事人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