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新规堵死出口转内销 “涮水”球员转会被叫停

2018-02-05 09:53:18来源:足球报作者:

  特约记者刘准报道1月26日,长春亚泰向相关俱乐部发布公函的方式“叫停”李帅转会事件,公开举起了青训维权的大旗,这是长久以来困扰中国足球青训发展的老大难问题———过去,一些青少年球员在经纪人的利诱下,出国“涮水”,洗白身份,待到18岁时以各种理由不与母俱乐部签订职业合同,其行为严重伤害了俱乐部青训体系的积极性。

  U23球员李帅转会中超豪门被叫停

  或许是一种巧合,5天后中国足协公布了《中国足协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对现行《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与补充。其中,“加大对未满16周岁青少年球员国内转会的管控力度、调整原青少年球员国内培训补偿年龄限制的内容、调整国内青少年球员培训补偿费用标准、增加青少年球员首次签订工作合同的相关要求、提供索取培训补偿与联合机制补偿的相关政策保障、加强培训协议有效期内的青少年球员国内转会管理、严厉打击通过利用涉外转会手段逃避培训约定的行为、加大对恶意逃避培训补偿行为的打击力度”等8项新调整的条款,无疑是剑指渗透到中国足球的无良经纪人和黑中介。

  从维护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叫停“出口转内销”的长春亚泰不再纠结于个案,而是以点带面,打开了困扰俱乐部青训体系多年的维权大门,他们希望中国足协能够就过去发生的问题拨乱反正,出台新政封堵政策漏洞。

  在长春亚泰看来,他们努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想与不良经纪人打嘴仗。毕竟,在维护自身利益方面,长春亚泰希望按照合同办事。作为同一批留葡青少年球员,何超、周大地、关昊、刘宇能够按合同中的约定留洋归来,说明这些球员心存感恩,遵守了合同。“我们在处理这件事时,始终没有提及任何经纪人的名字,也从未否定过中国足协的留葡计划。所以不希望别人转移目标,断章取义,要从中国足球发展大局着想,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俱乐部高层说。

  其实,早在去年8月,中国足协新领导班子就察觉到了中国足球青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派出了专家组,兵分多路奔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各地青少年足球工作的疑点、难点和堵点。今年1月11日,中国足协结合近年来频发的青少年球员与原培训单位的纠纷,专门在北京举行了关于青少年球员转会及培训赔偿办法改进的研讨会。而为了确保新规科学严谨,中国协会新领导班子还特邀各地方协会、俱乐部、足球专家、律师、经纪人代表,通过集思广益制定了8项新规。

  用不到半年的时间制定了《中国足协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国足协的这条新规好评如潮,而这样的好评在以往中国足协发布的新政中不曾有过。外界的赞扬不仅仅是因为中国足协新班子的高效工作风格,更重要的是,这项新规维护了中国足球发展的根本。

  就李帅“转会”纠纷,不妨通过解读中国足协新规,辨别一下双方的是与非。作为长春亚泰青训出品的球员,李帅通过留学葡萄牙洗脱与原俱乐部的关系,转回国内俱乐部大连一方,如今又在江苏苏宁、广州恒大求购的情况下,又被套现的嫌疑。针对这种“涮水”球员,新规明确规定:培训单位连续4年为青少年球员注册的情况下,其年满16岁后,培训单位如果能够提供不低于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则培训单位有权与球员签订不超过2年的工作合同。这就是说,青少年球员首次签订职业合同(工作合同),在满足上述条件,应该与原培训单位签订。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球员不与原培训单位签订合同,则会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停赛两年的处罚。而规定显示,在培训协议期限内,没有协商一致的,禁止球员进行国内转会。

  此外,新规对“出口转内销”的行为采取了零容忍态度。近年来,不少青少年球员在培训协议期限内被经纪人签到了国外低级别小球会,并在短时间内被高价卖到国内俱乐部。新规明确规定,无论何种原因,球员在年满23岁之前从国际足联的其他会员协会转回到国内俱乐部,只要存在下列两种情形,将被停赛24个月:一是在培训协议期限内没有和原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擅自离开;二是球员在原培训单位连续注册4年,且原单位提供了符合条件的工作合同,未放弃与该球员签订首份工作合同权利。

  仅从这两条新规看,李帅与长春亚泰的纠纷是存在争议的,至少目前李帅转会其他俱乐部是没有政策依据的。不过,作为中国足协新领导班子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新规,《中国足协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释放出了有错必纠的信息和真抓实干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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