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CBA联赛浙江稠州篮球俱乐部及主教练处罚的通知

2014-12-12 15:08:00来源:篮协官网 作者:
分享到:

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给予浙江稠州银行队主教练张勇军通报批评,停赛5场(第18轮至22轮),核减浙江稠州篮球俱乐部联赛经费5万元的处罚。

  篮球字〔2014〕735号

  各赛区、各俱乐部:

  2014年12月10日,在2014-2015赛季CBA联赛第十七轮东莞马可波罗队与浙江稠州银行队的比赛中,在第四节比赛后半段,浙江稠州银行队在比分被逆转的情况下,不能正确对待比赛胜负和裁判员判罚,从而出现了数名球员多次主动犯规被判离场的情况,这种不尊重自己,不尊重对手,不尊重球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该队主教练张勇军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外,在赛后新闻发布会上,张勇军出于对裁判工作的不满,发表了“不利因素干扰了比赛”等言论,违反了联赛的纪律规定。

  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给予浙江稠州银行队主教练张勇军通报批评,停赛5场(第18轮至22轮),核减浙江稠州篮球俱乐部联赛经费5万元的处罚。

  事情发生后,虽然浙江稠州篮球俱乐部及时发表声明,向球迷道歉,并作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初步处理意见,对此我们给予肯定,但此事的发生已对联赛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现要求浙江稠州篮球俱乐部进一步组织整改(将整改报告于12月15日前上报联赛办公室),加强队伍思想工作,树立正确的胜负观和职业道德观。同时,也希望各俱乐部从中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国篮协

  2014年12月12日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山东手机报订阅:移动/联通/电信用户分别发送短信SD到10658000/106558000678/106597009】

本文相关新闻
分享到:

初审编辑:刘宝才

责任编辑:刘美显

网友评论